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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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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范文(精选12篇)

由于分析内容丰富, 现以连载方式刊登, 本期将刊登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分析与防范的第十部分, 敬请读者关注。

(续上期)

十二、关于工程担保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本文所称工程担保即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保证担保, 是指在工程总承包活动中根据合同约定, 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 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在工程总承包活动中, 除了在工程招标阶段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外, 工程担保一般分为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保修担保等种类;在工程分包中, 有承包人付款担保和分包人的担保两种;在国际工程承包中, 还有进口工程物资免税担保。工程担保通常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供, 上述担保又称为投标保函、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修保函。投标保函是指银行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保函。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由银行为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为保证承包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 由银行为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人正确和合理使用预付款的保函。履约保函是指银行为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人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义务的保函。保修保函是指银行为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保函。

银行保函按照索偿条件划分, 又可以分为一般保函即有条件保函和独立保函即无条件保函两种。有条件保函是指保函受益人在向银行索偿兑现时有某些限制条件。无条件保函, 也叫“见索即付”保函, 就是当保函受益人凭保函向银行索偿时, 银行不再征询保函申请人的意见即立刻兑现, 该保函具有独立性、无条件性、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撤销性等特点。

虽然在工程总承包中是否需要工程担保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的, 但是发包人为了避免因承包人违约而遭受损失, 一般要求承包人提供可靠的工程担保。在各种担保形式中, 银行保函因为其信用最高, 且收费合理, 成为最普遍、最易被各方接受的常见的工程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有保函申请人、保函受益人、银行三方当事人;同时涉及保函申请人与保函受益人之间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关系、银行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委托关系、银行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银行保函在工程总承包中既是一份独立的法律文件, 又是工程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银行保函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风险, 因此, 在工程总承包中防范银行保函的风险应当引起发包人、承包人特别是承包人的高度重视。

在工程总承包中, 由于发包人处于有利地位, 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不要求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更多的是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修保函, 银行保函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保函出具的主体限制的风险;二是银行保函提交约定不明确的风险;三是银行保函期限约定不明确的风险;四是银行保函金额约定不明确的风险;五是银行保函的索偿约定不合理的风险;六是银行保函退还约定不明确的风险。

防范银行保函的上述风险, 应当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 关于银行保函出具主体

银行保函出具主体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有具体要求, 承包人应当按照上述要求申请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具保函。

在国内工程总承包中, 一般由符合要求的国内商业银行直接开具银行保函即可。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 业主一般只接受项目所在国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或经业主认可的银行开具的保函。如果业主认可我国的中国银行或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 承包人就可以申请这些银行直开保函;如果业主不认可我国的中国银行或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 承包人可以采取转开保函或转递保函方式提交保函。转开保函是指承包人在我国的担保银行 (须经当地银行或业主指定银行同意的我国银行) 首先开出一份保函给当地银行或业主指定的银行, 然后该银行再开出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的保函。转递保函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或经业主的书面认可, 由承包人所在国的担保行开出以业主为受益人的保函, 再通过项目所在国的一家银行或业主指定的银行呈交给业主的保函。在直开保函、转开保函、转递保函三种保函形式中, 转开保函风险大、成本高 (需支付双重手续费) ;直开保函风险小、成本低, 对于承包人来说, 应当积极争取采取直开保函的方式。

(二) 关于银行保函的提交

银行保函提交的时间或条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关于履约保函的提交, 在国内工程总承包中,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是在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工程总承包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在国际工程总承包中, 承包人应尽量争取先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再提交履约保函;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要求, 承包人在开具履约保函时, 增加银行保函生效条件即本保函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在黄皮书中, 履约保函的提交是在承包人收到中标函后的28天内;在银皮书中, 履约保函的提交是在双方签署合同协议书后的28天内。

关于预付款保函的提交, 预付款保函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

关于保修保函的提交, 保修保函的提交应当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工程结算报告后一定期限内提交。

(三) 关于银行保函的期限

首先, 关于银行保函的生效时间或条件, 预付款保函的生效时间应当与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同时生效;履约保函的生效时间应当以承包人收到全部预付款为生效条件;保修保函应当以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为生效条件。

其次, 关于银行保函的失效时间或条件, 应当尽量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约定银行保函的失效的具体日期;二是明确约定银行保函失效的条件或具体日期, 以先到者为准。

第三, 关于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自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部扣回全部预付款之日止;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工程工期相适应, 尽量避免与预付款保函、保修保函的重叠期;保修保函有效期应当与保修期限一致。在黄皮书、银皮书中, 承包人应确保履约保函直到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前持续有效和可执行。

第四, 关于银行保函的延期, 银行保函的延期必须经过保函申请人、保函受益人、银行三方的书面同意。

(四) 关于银行保函金额

关于银行保函的最高额度, 预付款保函的额度应当与预付款的金额一致,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10%~15%;履约保函的最高额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国内工程总承包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履约保函的额度为10%左右;保修保函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关于银行保函的币种, 国内工程总承包以人民币表示和计价;国际工程总承包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规定。

关于预付款保函中还应当明确递减条款即预付款保函金额随预付款扣还而递减, 在预付款保函中明确、具体约定减额规则包括递减时间安排、递减比例以及递减程序等。

(五) 关于银行保函的索偿

首先, 应尽量避免使用无条件银行保函。由于无条件保函的发包人凭该保函向银行索偿时, 银行不再征询承包人意见即立刻兑现, 承包人的申辩的权利被剥夺, 银行保函的索偿权利完全由发包人掌控, 因此, 无条件保函是所有银行保函中潜在风险最大的一种保函, 承包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

其次, 承包人应尽量与发包人协商出具有条件的银行保函。这些条件包括:发包人索偿时应当提供承包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在发包人索偿时先将银行保函所担保的金额交给第三方保管, 待发包人与承包人争端得到解决后再交付给发包人;发包人索偿与银行支付有一定的间隔时间等。出具有条件的银行保函, 一方面通过提供违约证据或争端的提前解决, 防止发包人无理索偿及适用按价索偿原则以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或为承包人争取时间以采取补救措施, 如协商解决争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裁定银行暂停支付等;另一方面符合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 黄皮书、银皮书均对发包人对银行保函的索偿明确规定了条件, 包括:一是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二是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确定的应付金额支付给发包人;三是承包人未能在收到发包人要求纠正违约的通知后的42天内进行纠正;四是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形。

第三, 如果发包人坚持要求出具无条件银行保函, 在银行保函的索偿方面应当约定:一是发包人在索偿时应当向银行提交书面索偿文件, 以便于承包人了解违约情形;二是银行在接到发包人索偿通知时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以便承包人进行诉讼准备。

(六) 关于银行保函的退还

为防范银行保函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银行保函的退还时间。

当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预付款项后, 发包人应当退还预付款保函。

履约保函一般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承包人。黄皮书、银皮书均规定:雇主应在承包商有权获得履约证书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 承包人圆满完成保修任务或者该工程没有发生任何需要保修的缺陷, 发包人应当将保修保函退还承包人。

【摘要】当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建筑业也因此得到了蓬勃发展。但,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需求,使得工程施工难度增加,工程质量安全难以保证。本文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关建议,最终达到优化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目的。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安全水平

1引言

保证每项工程在实施中人员安全、质量达标是一个基本任务。质量和安全都达标有利于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最终推动全社会和谐发展。但,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人们的需求多样化,使得施工难度和技术要求都提高,最终对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而,我们有必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优化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注重施工现场及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以往,我们只注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极容易产生许多事故。并且,近来,由于工程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各种分工越来越具体,工程监管难度逐步增大。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也重视工程建设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规划许可证、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等所有项目建设步骤和程序。2003年衡阳发生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由于设计先天不足,市场自开业以来,几乎年年都收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市场主要存在无自动报警装置,无自动喷淋设备,无防火分区,违章建筑、搭建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堵塞,市场内仓库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隐患。衡阳市场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并且未经审核擅自投入使用,可见,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很有必要。首先,从根源入手,要加强招标投标、相关许可证、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其次,按照合同约定,将质量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负责人身上,对质量安全严格把关。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和建设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明确质量安全相关硬性标准,督促各方严格执行。在贯彻落实相关机制和标准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研发投入,保障施工单位建造安全高质量的建筑。最后,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3注重房屋建筑和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

过往,由于我们只重视房屋建筑的质量安全监管,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长短腿的现象。有些地方只重视有许可证的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重视那些需要办施工许可证而未办许可证的项目,导致频繁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而有的地方只重视自身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不重视房屋拆除、道路建造、城市园林建设等问题,为此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同时注重房屋建筑和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无论项目是否取得许可证,都应将该项目列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内,对于没有及时办理许可证的要及时补办。在此基础上,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于那些易被遗漏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真正建立起全方位立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4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法

4.1质量安全监管理念创新

理念创新是质量安全监管方法创新的重要前提。从思想上重视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理念,从行动上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法。首先,将质量安全责任列入责任主体中,可采用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监察方法,增强负责人对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视。同时,鼓励大家及时揭发不符行为。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信息的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激发全社会全民的舆论监管热情。同时,积极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调配,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4.2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

理念创新是基础,而制度创新则是重要保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用制度约束,用制度引导,用制度激励,以此保证监管活动正常进行。我们要从如下四个方面对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行创新:

4.2.1建立定期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度

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及审美观念日益提高。因此,建筑的结构类型、建设造型等日益复杂,超过了原有的技术水平标准。同时,技术、材料、设备也在不断更新。这些都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保障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定期对一线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一线工人安全和技能的培训制度,创新教育方法,增添培训内容,以确保一线工人的素质满足时代潮流和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内部要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重点培训,组建一支技术过关、经验丰富的团队。

4.2.2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设计、施工、验收等质量安全监管规则。严格把关企业是否具有能力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以此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这样,既保障了质量和安全,又保障了各个主体的利益。

4.2.3完善市场诚信制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法律的保障,以及道德的支撑,逐步完善市场诚信制度,有利于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建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诚信档案,把项目的各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登记入案,定期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激励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科学完善企业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4.3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法制

制度创新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使得企业内部分工明确,在必要时又团结在一起。同时,也使监管人有法可依,有理可循,减小了监管的难度。通过强制性的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声誉。

4.4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在理念、体制、法制创新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机制,有助于落实理念、体制、法制的创新。在瞬息万变的时代中,我们首要做的就是引进各种信息化技术,保证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其次,改善监管流程,采用远程监控、警报体系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力度。再者,开展第三方评价活动,督促责任主体诚实守信,创造良好氛围。最后,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通过监理制度的创新,最终实现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创新。

5注重引导,落实措施

通过优质企业等活动评比,将品牌意识引入职工心中。保证企业的质量安全也就建立了企业的品牌,为此可以赢得更多项目,推动了企业的发展。职工注重了质量安全生产,负责人更应该以身作则。凡是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在责任书上签字,未经指定的责任主体没资格参与相关工作。除了日常的监督,更要加大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监督。对于各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并进行整改。同时,要加大对原材料的把关。这是保证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的基础。采购回来的原材料以及半成品要予以抽样检查。

6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新需求,我们必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通过树立模范、抓住典型问题,促进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在树立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意识的基础上,我们要注重施工现场及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注重房屋建筑和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定期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诚信制度,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法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把关,结合宣传教育,避免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牛水云,马丽萍.浅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0,(6).

[2]吴建龙.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J].江西建材,2013,(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前言:

建筑工程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其直接后果就是会造成工作人员伤亡,严重的话还会给许多家庭带来痛苦,并且伴随着安全事故还会造成工程拖延,甚至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带来严重损失。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尽管往往都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却是许多原因混合在一起所造成的后果,。本文就对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

一、 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 施工过程自身的复杂性因素

由于现代建筑施工的露天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持续时间较长并且工作量较大,同时恶劣的自然条件以及周围环境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并且建筑施工属于一种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同时有较多的交叉作业,这些原因混在一起造成了施工环境非常复杂并且有繁多的变化。除此之外,建筑施工过程中会有大量沉重的建筑材料以及复杂的施工器械来一起辅助完成施工作业,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建筑高度以及难度上的提升对于建筑施工提出的新要求,就会需要更多的先进技术以及先进的器械设备,这些技术以及器械等导致施工现场更为复杂。同时由于现代建筑施工中的高空作业位置更高以及难度更大,出现高空坠落的可能性也更高,同时器械的坠落也可能会导致地面作业人员被砸伤。如果施工当地处于雨季或者出现拆迁、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话都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因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刮风或者下雨等恶劣天气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无法完全避免因为施工复杂性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 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中,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农民工成为了施工的一线主要力量,并且建筑施工人员存在较大的流动性,这些农民工较为缺乏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意识,但是因为其流动性较大所以鲜少有建筑企业会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大多数建筑施工单位对于其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都停留在表面形式上,或为应付上级检查。尤其是当工期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可以如期交工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会直接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直接略过。这就会导致工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就缺少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这就给建筑施工中埋下了安全隐患。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许多建筑工程的中标价格都是较低的,这些中标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会将其工程进行分割然后承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来完成,这些施工单位为了快速完成作业以节省成本就会简化程序并且在安全措施以及管理上来压缩成本,这样同样会造成施工过程存在大量安全隐患。目前建筑企业在建设安全制度以及建设安全措施上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再加上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以及系统的安全培训,给施工留下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二、 提高施工安全性的可行措施分析

(一) 增加施工投资来保证施工安全

我国在施工安全方面的总方针就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我国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要采取预防措施,通过提高投资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在建筑施工现场材料的不安定状态,这是会造成施工过程出现安全问题最为直接的原因,也是会造成安全隐患和危险的源头。在施工过程中器械等是辅助施工的必要条件,但是其本身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这些器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话就会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在施工现场为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就会设置一些防护措施,但是如果这些防护措施本身就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就会因为其脆弱性导致安全事故。除此之外,在施工投资上的另一个角度就是施工作业人员的居住以及生活环境,因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心情舒畅也是确保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通过增加施工投资来确保施工安全这是确保施工硬件设施来保证施工过程不出现安全事故的首个措施。

(二) 加强安全培训来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作业人员是施工建筑工程的直接参与者,所以直接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培训等是预防出现安全事故的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对于从业者安全意识的培训要从三个层次来进行。第一就是对于作业第一线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来有效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失误还可以有效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对于第一线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要努力提高其工作技能,同时在安全意识上加强力度,并且内容也有针对性,和施工特点以及岗位需求等结合起来进行培训。其次就是针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等来进行培训。对此进行培训的重点就是要让其意识到自己的安全意识对于施工的重要性,要让其更为严格的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自己的标准,要始终坚持持证上岗,通过更为针对性的培训来让不同级别的管理层更有技术素质。第三就是针对施工组中负责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来安排专门的培训。其中包括了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安全教育等,在其取得了专业认证资格之后才可以上岗操作,主要包括负责运输器械以及拆卸和爆破等工作。

(三) 完善安全体制建设

在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方面,主要包括了以下两个层次。首先就是通过加快立法来促进体制建设,其次就是建立组织体系。在加快立法方面就是要通过把安全管理措施等纳入到标准中,并且尽快将标准进行统一化以及赋予其法律强制性,通过将管理制度化来形成安全施工中的必须参考项目。同时还需要在企业中设置专门的安全机构并且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进一步的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内部不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这样可以进一步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还需要通过更为严格的落实上岗制度来确保出现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是已经经过培训的安全性人才。在企业内部可以通过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时以及临时的抽查来确保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安全状态,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在对安全事故的处理上要强调其实时性以及强制性,要对事故的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来尽量避免之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目前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建筑企业内建立信息技术网络等也成为现实的需求,这样可以使得建筑企业的安全系统可以更具开放性,对于安全事故可以进行更为快速的处理和预防。

三、结语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安全管理是事关重大的,对于建筑企业以及社會和国家来说都有重要影响,所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全社会对企业的必然要求。对此就需要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安全教育培训来完成安全管理和事故的预防。总的来看,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树立全员参与以及预防为主的主要原则,同时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强调安全管理和技能来提高企业内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彭寿永,万洪程.建筑行业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冶金,2006(04)

[2]蒋长成,顾荣华.建筑安全事故管理的研究与探讨[J] 建筑安全,2008(09) .

[3]谢新强.分析建筑安全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9)

一、监理的风险的来源

1、监理安全责任法律规定不明确

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法律的规定, 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无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二是来源于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内容。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 所以业主也不可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企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包括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的防范、发生,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 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由此可见,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 国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也由政府部门履行, 而施工安全的责任却由施工企业负责。将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推卸给监理企业是不合适的。所以, 从法理上讲监理企业不应当承担工程安全责任。

2、对监理安全责任判定裁量扩大化

在实际操作中, 监理安全责任法律界定模糊直接导致风险。

⑴对“安全措施”或“安全方案”是作程序性审查, 还是技术性审查, 监理人员对审查承担什么责任。

⑵发现安全隐患施工方拒不整改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哪些安全隐患需上报?怎样才算及时?例如:建设工地发现有工人不戴安全帽, 并拒不整改, 这样的事报不报告?如不报告, “安全无小事”, 万一出了安全事故, 监理人承不承担责任?

⑶《建筑法》6 9条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监理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是“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二是“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刑法》137条监理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两法均只是对监理人员因有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才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 这里的工程是指正式工程, 即最终产品工程, 并不是指临时工程。临时工程是施工方为完成产品所采取的措施, 如:脚手架、基坑防护等。监理人员不对临时工程承担法律责任。而《条例》第五十七条, 要监理人员对临时工程“未审查、未要求、未报告”, 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刑法》上定罪并不是指“临时工程”。

以上三种情况, 将导致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的判定裁量权无限扩大, 将造成任何一个工地只要出现了安全事故, 均可直接首先判定监理有责任。对监理的责任判定自由裁量权将是监理人员面临的最大风险。

3、监理安全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称性

监理人员的权力是来自业主, 是通过监理合同赋予的。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业主仅将质量和进度确认权赋予了监理。《条例》赋予监理安全监理的权力, 在目前合同体系中, 监理人员得不到经济利益, 因此《条例》只是赋予监理人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人员并没有执法主体资格, 无惩罚、约束对方的任何权力。在安全监理过程中, 监理人员唯一可做的无非是通知。但是一纸“监理通知”在个别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和“利欲”面前又能起什么作用呢?要求停工, 不能忘了要先征得业主同意, 如果业主不同意停工呢?所以监理人的责任和权力是不对等的。

4、监理人员能力与责任的不对称性

无论《建筑法》、《监理规范》以及设立监理制度的初衷, 监理人员的任务仅是咨询, 仅是三大目标 (投资、质量、进度) , 都是对工程实体的确认和控制, 均未要求监理人员具有安全监理能力。根据《立法法》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 部门规章要服从相关法律, 《建筑法》未要求监理人具有的能力《条例》却有要求, 这如何理解?若要监理人员承担安全监理, 首先应在企业人员资质中规定, 增加专门的安全工程师, 但谁来支付需增加的相应费用?建设单位只愿意承担购买合格的建筑商品的费用, 至于建筑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如何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 那是生产者的事。在现阶段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下, 要求业主增加安全监理费, 成功的可能性很小。监理单位哪有偌大的人力和财力来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呢?

5、监理安全责任面临严重的外部风险

(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社会竞争激烈, 建筑开发商和承包商都在努力追求各自的经济效益。一方面部分开发商存在“低价招标”, 低价招标实际上在某种程度取消或压缩了安全措施费用;另一方面部分承包商不但争抢“低价中标”, 而且还要垫资, 中标后为了获得利润, 便缩减各种费用支出, 一些安全生产措施费形同虚设, 该设置的安全防护不设置, 该实施的安全措施被取消。

(2) 、“政绩工程”造成的后果。一些项目建设的业主, 为了片面追求“政绩”, 在招投标中缩短正常工期, 在施工中压缩合同工期, 一味讲求“进度”, 使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落实。

(3) 、“挂靠”投标, 违法分包。大量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为取得项目, 挂靠有较高资质的施工单位, 自身安全管理能力严重不足, 而受挂靠单位也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 、一个项目被业主多次分包, 以节约总包管理费为由肢解工程, 直接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 总包与分包无合同关系, 安全管理出现漏洞。

以上谈到的有关法律与条例上, 对监理安全责任的追究的疑问, 相信政府和法律的制定部门会客观公正的处理。然而监理咨询企业也应从主观上, 积极主动面对市场对监理企业安全工作的要求。消极地对待, 只能使我们失去市场。

二、监理如何防范安全责任风险

1、首先, 工程监理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从业人员个人修养和素质, 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价值观。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是人的生存权的集中体现。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点, 严格按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决不能因为个人利益牺牲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 更不能搞权钱交易。

2、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学习, 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更应该非常熟悉, 因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 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核心, 只有保证工程质量, 才能保证工程安全, 才不会出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虽然工程监理不对非正式工程承担安全责任, 对正式工程也仅承担由于自身故意降低验收标准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程监理对非正式工程就漠不关心, 任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相反, 工程监理对非正式工程要格外重视, 从“严谨、科学”的职业道德出发, 做好以下几件事: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 工程监理要在开工前,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可行性。

(2)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5.2.8条的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 工程监理不得下达开工令。

(3)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1.2条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 工程监理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 及时发现临时设施和施工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缺陷, 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停工令进行整改。

如果工程监理人员没有按法律、规范做这三种工作, 就是主观意义上的缺位。这三种缺位, 工程监理都要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 既不是管理责任, 也不是经济责任, 更不是法律责任, 而是职业道德责任, 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社会将对其进行谴责,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如吊销资格证和上岗证、终身不准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等。

3、建议监理单位要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检查指导各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以企业制定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按照全公司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分工, 营造“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监理工作的局面。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形成每周一次安全联合检查;每周开监理例会必讲安全;重点部位和大型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程序把关;督促验收等工作制度。

现实中,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 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 项目上即使设置再多的专职安全工程师, 也摆脱不了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责任。

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监理人员应做好维权和举证工作, 防止监理无过错或只有轻微过错而被扩大追究安全责任。我们应具有维权意识, 注意自身保护, 必要时可进行申诉并举证。监理举证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如下方面:

(1) 反映监理依据合法性的证据。证明监理机构是按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

(2) 反映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合法性、规范性的证据。证明监理的具体工作、具体做法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3) 反映监理进行工程协调和处理问题其后果合理性的证据。如监理过程中, 没有错误指令;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进行了合理的处置;监理的工作成效等。

(4) 针对所追究的事故责任, 要提出有可信证据的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有关部门常见出现的情况是:

(1) 、对由于业主和设计的原因, 未予追究或从轻追究。例如;主要因工程业主标榜政绩和追求经济利益, 不合理压缩工期, 造成出现不合理工序, 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

(2) 、对施工和监理原因则被过度夸大, 而事后监理方面拿不出可信证据, 法律未予认可, 总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点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__的目的是统一思想,在推进体系工作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A.管理层培训

B.内审员培训

C.全体员工培训

D.安全主任培训

2、采用__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治本的对策,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

A.工程技术

B.密闭

C.通风

D.吸附

3、事故树分析中,表示基本事件在事故树结构中位置的重要性的是__。

A.结构重要度

B.概率重要度

C.临界重要度

D.系统可靠的4、在甲烷浓度低于__的情况下,电桥输出的电压与瓦斯浓度基本上呈直线关系,因此可以根据测量电桥输出电压的大小测算出瓦斯浓度的数值。

A.3% B.4% C.7% D.8%

5、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总计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__。

A.限期改正,予以处罚

B.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C.限期清退,不予处罚

D.限期改正,适当处罚

6、单位体积空气具有的__的机械能所呈现的压力,是风流质点热运动撞压器壁面而呈现的压力,这是矿井风流的静压。

A.对内做功

B.急剧放热

C.对外做功

D.剧烈运动

7、硝酸铵炸药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硝酸铵炸药的贮存期为__个月。A.2~3 B.6~8 C.4~6 D.5~6

8、决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主要有接触水平与__。

A.接触环境

B.接触时间

C.接触地点

D.接触范围

9、()可用于在役装置,作为确定工艺操作危险性的依据。

A.危险指数评价

B.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

C.预先危险分析

D.故障假设分析

10、__是变配电站的核心设备。

A.电力电容器

B.电力变压器

C.高压开关

D.高压负荷开关

11、注册安全工程师履行的权利不含__。

A.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B.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意见

C.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

D.参加继续教育

12、__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求。

A.培训、意识及能力

B.运行控制

C.事故事件与不符合的调查

D.应急预案与响应

13、金属温度,系指容器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__温度。任何情况下,金属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使用温度。

A.最高

B.最低

C.平均

D.设计

14、__是一种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方向的“树”,是系统安全工程中的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

A.故障树

B.危险指数

C.安全等级数

D.事件树

15、__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A.防爆门 B.压力表

C.安全阀

D.超压报警装置

16、最常见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一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__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A.25×108 B.25×10-8 C.25×10-7 D.25×107

17、安全人机工程是研究“人—机—环境”系统的安全本质,并使三者从安全的角度上达到最佳匹配,以确保系统__运行的一门应用科学。

A.快速、高效

B.高效、经济

C.可靠、经济

D.高效、可靠

18、建设项目试生产正常运行后、正式投产前,安全评价机构应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的检查性安全评价是__。

A.安全专项评价

B.安全现状评价

C.安全验收评价

D.安全预评价

19、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保存__年备查。

A.半

B.1 C.1.5 D.2

20、在故障假设分析法中,评价结果一般以__表示。

A.文件夹

B.表格形式

C.集体讨论

D.现场记录

2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 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这是____的职责。

A:财务部门B:生产部门C:总会计师D:安全专职机构

2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补偿实行__补偿的原则。

A.按过错大小

B.过错推定

C.有过错

D.无过错

23、为尽可能降低重大事故的后果及影响,减少重大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其中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A.营救活动是否得当

B.危险源消除是否及时

C.现场恢复的稳定性与否

D.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

2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__。

A.工伤社会保险

B.商业保险

C.失业保险

D.医疗保险

25、典型的__是各行业中具有典型特点的基本过程或基本单元。

A.单元表格

B.单元计划

C.单元过程

D.单元机构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__。

A.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B.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C.法是由政府机关制定或者认可

D.法具有道德强制性

E.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2、公开招标的特点有__。

A.发布招标广告

B.发招标邀请函

C.资格预审

D.资格后审

E.实力验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1的运行模式为__。

A.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策划

C.实施与运行

D.改进措施

E.检查与纠正措施

4、我国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包括__。

A.尘肺13种

B.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C.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

D.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E.职业性皮肤病8种

5、以下属于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有__。

A.国家法定节假日,积极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活动

B.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度 C.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D.及时、如实地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E.保持矿工的良好情绪

6、构建事故预警需要遵循__。

A.引导

B.及时

C.高效

D.全面

E.果断

7、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有__。

A.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B..进行陈述和申辩

C.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D.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E.提出新的证据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__。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

A.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B.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C.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D.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必每年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E.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是相同的10、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由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石油化工安全、民爆物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涂装作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个体防护装备、特种设备安全和__等组成。

A.核电站

B.建筑安全

C.生命安全

D.通用生产安全

E.建筑设备

11、工会经费的来源有__。

A.人民群众的捐助 B.国家财政拨款

C.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D.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E.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1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和有关部门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时,除上报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外,还应包括__。

A.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事故原因和整改计划

D.事故责任和性质

E.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13、事故统计分析是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使大量的零星资料__,是统计工作的结果。

A.系统化

B.数字化

C.信息化

D.条理化

E.科学化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__。

A.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B.防止矿山事故

C.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D.防止矿山爆炸

E.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15、在行政许可的种类中,特许主要适用于__等事项。

A.有限自然资源开发

B.公共资源配置和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

C.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D.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

E.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16、《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__。

A.安全意识在先

B.安全投入在先

C.安全责任在先

D.建章立制在先

E.安全教育在先

17、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__的原则。

A.公平

B.公正

C.合D.公开 E.从重处理

18、生产经营单位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为实现管理评审的目标,管理评审应主要考虑的是__。

A.事故、事件和符合的调查结果

B.绩效测量和监测结果

C.审核活动的结果

D.生产经营单位内外部变化的影响

E.应急预案和演练的效果

19、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__。

A.措施单位和工作场所

B.措施部门和操作岗位

C.措施名称

D.措施目的

E.措施基本内容

20、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__等。

A.人员伤亡

B.财产损失

C.救援费用

D.环境破坏

E.应急救援措施

21、工伤事故分类的方法较多,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个类别,其中包括__。

A.透水

B.淹溺

C.放炮

D.交通伤害

E.冒顶片帮

22、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__。

A.警告

B.罚款

C.15日以下拘留

D.记过

E.降级

23、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可采用各种应急演练方法。下列有关演练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功能演练是检测、评价多个政府部门在紧急状态下实现集权式的运行和响应能力

B.桌面演练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C.功能演练是指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 D.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E.口头演练是采取口头评论形式,收集参演人员的建议,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工作的建议

24、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__。

A.安全生产法制管理

B.行政管理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D.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E.设备设施管理

25、安全生产标准有__。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D.企业标准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等特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安全,同时还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铁路工程、地铁工程、安置房工程等。这些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都对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态势令人担忧,面对公用工程的建设现状,如何遏制这种严峻形势,避免严重的人员伤亡及各种损失,对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挑战。

一、市政工程目前的特点

1、建设安管等机构没有有效地落实

建设单位没有合理的布置安全机构。在进行这些机构的设置的时候,很多时候因为费用不足,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并未认真地落实,而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但是并没有配置充足的人员以及费用等来维持其活动,有的为应对检查工作。单位的职工并没有非常高的安全思想,相关的制度和规定等也不能有效地到相关的建设方,单位职工并没有形成安防思想,建设场地面对非常多的不利现象,这些问题不能积极的传递到有关机构。同时监督机构也如上述一样没有有效的形成,许多安管制度等存在问题,项目不多,通常是道路,和别的项目比对来看,其问题不是很多,因此项目负责人通常对其没有过多的关注,关键是重视其品质和工期等。这些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具体建设者对于相关的各项安全内容等都没有非常深入的分析,体现了监督机构的活动无效,无法合理的传递安全相关的内容,使安全问题经常地出现。

2、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意识不强

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入职要求低。没有相关专业证件便可以上岗,在入职后也不进行相关的安全管理的培洲,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对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否则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管理人员的管理多是根据安全管理经验,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无法及时的发现并消除,很多施工操作人员如挖掘,运送材料的司机缺乏上岗证便进行上岗作业,甚至进行超载装运,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还有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对购买的机械不经过安全检验,甚至直接购买一些报废的机械装置,稍作修理继续使用,对一些材料的验收同样如此,由于材料种类繁多,安全管理部门没有设置相关的管理系统,不遵循国家规定,购置材料的相关程序和标准,造成各种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安全工作的实施到位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国家必须及时出台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如何对此很好的执行,需要备类监管部门正确的学习法律,严格的执行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和执行对公用工程的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规范,有了法律的支持,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人员要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管理,但对于施工的众多复杂的生产环节。对于一项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何对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由于管理人员没有适当的衡量标准。就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另外对于工程的安全实施表现优秀的人员如何奖励,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对一个模范员工的奖励,会督促和激励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的热情,更加积极的学习安全操作知识和规范。

二、市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安全管理部门

一个企业的不能盲目的抓生产,抓业绩而轻视安全问题,企业应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各种安全规范落实到位,在公用工程的启动、建造过程中对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条件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发挥安全管理部门的功能,对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总结、归类,找出规律,研究相应的应对策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对于申请公用工程的建造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合格企业擅自进行施工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相关条例依法予以惩罚。对于合格企业也要进行跟踪调查,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条件进行调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要认真调查,根据严重后果依照安全条例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要有效的整顿各项设施,并经过安全审查部门的严格审核,安全条件达标才能再次申请生产许可证。

3、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要成为一个安全生产合格的企业,企业负责人需调动广大员工的力量,每位员工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进行施工,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都将安全顺利的完成。所以企业负责人要组织相关培训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于一些文化知识低的一些人员,危险系数高的一线操作人员,要花费充足的人力和财力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纵技能,对于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给予入职考虑,按照安全生产条例不得私自招聘不经过任何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

4、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对于安全生产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处罚措施依照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该法律的颁布一方面对公用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法律的规范,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便有法可依,带来了管理的便利,对于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的形成也都有重要意义。管理部门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策略,如对一些工程企业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以外,可以利用网络媒体向公众曝光,使违规企业能够吸取教训,承担违规付出的代价,同时对于其他同行也能起到警示的效果,使这些企业开始重视安全生产,逐渐的改变观念,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抓安全生产。

5、切实开展安全运作监管

针对安全运行内容,目前相关部门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比如安全活动规章体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处罚措施依照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该法律的颁布一方面对公用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法律的规范,其很好的减少了不利现象的出现几率,而且,相关的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就有了必要的法律依据,方便进行管理工作,针对管理制度的形成等也有着十分显著地功效。管理机构应该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对不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的单位,不仅要结合相关的法规内容处置,同时还应该对其公示,这样就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确保这些单位能够从中得到教训,进而努力的开展工作,而且还能够对于别的单位起到非常好的警戒的功效,确保它们能够更加的关注安全活动。

结语

总之,要想确保安全活动顺利进行,就要保证所有的管理者都能够切实履行自身的权责,将单位的利益看做最高,将员工的安全看做最高,要合理的应对工作和安全等的内在关联,按照法律开展安全工作。安管活动的意义十分的艰巨,因此管理人员要通过认真地分析相关的活动,确保安全思想能够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郑志专.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09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抓好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除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加强安全检查外, 关键要掌握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在规律, 根据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的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特点, 抓住安全预防预控的关键环节, 在施工组织管理上、技术方案上采取相应措施, 这样才能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结合本人在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体会, 对内河航道整治工程中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和安全防范措施作具体分析探讨。

2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与其它土建工程相比, 工程施工有许多相同之处, 但也有其自身特点:一是水上施工作业或临水施工作业, 施工往往受水的影响较大;二是施工环境较为复杂, 施工往往受通航和通车外界影响;三是施工战线一般较长, 施工队伍较为分散, 一般不能封闭施工。

3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及防范措施

根据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实际, 总结施工中容易发生而又往往被忽视的安全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重点环节需在施工组织管理和技术方案上重点加以把握。

3.1 航道工程

3.1.1 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主要为航道拓宽和护岸基坑开挖, 施工中由于开挖深度大, 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主要是边坡塌方。因此在土方施工时应重点防止边坡坍塌, 施工前要合理设计开挖边坡, 设计开挖边坡除了考虑土质因素外还应考虑运输车辆荷载影响因素。施工时宜采取分层分条开挖, 一般分两层开挖, 第一层开挖至河道常水位附近, 第二层挖至设计标高。当开挖深度较大时, 特别是开挖深度大于5m的深基坑, 分层开挖上下层界面位置要预留平台。

3.1.2 疏浚工程

疏浚施工是航道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 一般需不断航施工, 因此疏浚工程安全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施工安全, 另一个是施工期间船舶航行安全。往往后者较前者更为重要。对疏浚工程施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理选择施工船型, 根据航道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船舶, 内河限制性航道一般采取抓斗式挖泥船施工, 湖区航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比较合适;

2) 查验施工船舶, 核查施工船舶是否经过验审, 施工许可证是否完备, 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和信号灯设施是否完备, 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查验施工人员, 核查施工船舶状况是否良好, 施工机驾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是否具有水上施工作业的经验;

4) 完善有关手续, 开工前应办理好航行通告, 必需由海事部门办理航行警告。对施工航道布设警告标志、临时导航助航设施;

5) 优化施工方案, 内河航道疏浚施工方法上应采取顺岸分条疏浚方法, 遵循由中间向岸边推进, 同一航段多条挖泥船施工时, 应保持在同一侧施工。

3.1.3 护岸工程

护岸施工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多为基坑坍方, 由于航道护岸基础相对埋置较深, 基坑坍方会危及基坑中施工作业的施工人员, 此外, 护岸工程施工同样也应避免给船舶航行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 为此一般可采取下列措施:

1) 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情况, 设计既经济又安全的合理开挖边坡;

2) 当地下水位较高且土质为含水量较大的粉土或粉砂土时, 应采取轻型井点降水措施。开挖前先进行降水, 视地表水水位情况决定降水时间长度, 一般以出水量明显减少为基坑开挖时间点, 降水直至护岸基础及下层墙身浇筑完成后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结束;

3) 对拓宽整治的航道护岸施工, 降低基坑临河侧地面高程, 既避免塌方事故, 又可作为施工堆料场地, 施工方便、节约土地 (如图1) ;

4) 设置临时码头, 避免施工运输船舶随处停靠影响通航, 临时码头设在相对宽阔水域, 对一侧拓宽的航道整治, 护岸工程开工前应先在拓宽一侧开挖挖入式临时港池作为上料码头, 避免占用通航水域影响船舶完全航行;

5) 选择木栊围堰, 当在河面宽度比较狭窄而船舶流量较大的限制性航道上, 需采取围堰施工的地段, 不宜采一般土坝围堰, 应采取竹栊或木桩围堰, 减少围堰对航道的侵占, 保证通航宽度。

3.2 航道桥梁工程

航道桥梁工程特别是五级以上高等级航道上的桥梁工程与一般公路桥梁工程相比具有主墩埋置深、桥梁跨径大、桥梁高等特点, 特别要注意主墩施工、支架架设、吊装和便桥架设等重点环节。

3.2.1 主墩施工

主墩位于陆上时, 深度大于5米的深基坑大开挖时应设计好安全的开挖边坡, 现场条件不允许大开挖时, 应采取基坑围护, 视土质情况采取木桩围护、搅拌桩围护或钢板桩围护, 当地下水位高、渗水严重或下卧层为流砂土时, 还须在基坑周围实施井点降水。

主墩位于河中时, 重点要保证围堰的安全可靠性, 根据水深情况、河床土质情况和桥位段通航尺度情况, 选择围堰方式, 一般应采用双排圆木桩围堰, 在木桩围堰无法满足时, 可采用钢套围堰。

3.2.2 支架架设

大型桥梁施工普遍面临施工支架问题, 高等级航道桥梁因主跨跨径大, 主跨支架架设不仅是重大技术问题, 更是应引以重视的安全管理重点。主跨支架出现问题, 往往桥毁人亡的大问题。对高等级航道桥梁主跨支架施工应把握以下主要环节:

1) 航道拓宽整治情况下, 往往利用拓宽部分原有地面作为支架支承面, 应计算地基承载能力, 采取务实地基和硬化地面、加固临河坡岸等措施。架设满堂式支架还需根据桥梁结构恒载和施工活载以及支架高度计算支架布设密度, 保证强度和刚度;

2) 采用临时墩加钢桁架梁组合支架, 应根据桥梁结构恒载+钢梁恒载+施工荷载计算临时墩单桩承载力。同时还需验算钢桁架梁强度、刚度和挠度;

3) 高等级航道上桥梁施工往往受到通航的影响, 因此桥梁支架在确保安全通航净空的情况下, 为避免支架受船舶撞击造成支架失稳, 必须设置防撞墩, 防撞墩一般采用Φ30~Φ460钢管桩, 打设钢管桩应确保入土深度, 并加强桩间连接, 增强抗撞能力;

4) 满堂式支架和钢桁架梁组合支架在架设完成后都应进行堆载预压。

3.2.3 吊装

航道桥梁主跨施工往往采取现场就近预制梁拱构件, 然后运至桥位采用浮吊吊装, 吊装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以下环节:

1) 构件起空

(1) 千斤顶支承面平整坚实, 若接触面光滑须在千斤顶底面或顶面加铺粗糙平整的垫板;

(2) 顶物时应另搭枕木垛保险, 随顶随垫;

(3) 几台千斤顶抬大构件时, 两端应先后顶升, 不可同时顶升, 一端顶升时, 另一端垫稳。

2) 构件运输

(1) 装运构件的浮船排水量应大于总载重的2倍, 浮船在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性和横向稳定性试验;

(2) 梁拱构件在浮船上支点不宜多于2处;

(3) 浮运时宜暂时封锁航道。

3) 浮吊吊装

(1) 制定完整的吊装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2) 吊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吊。检查内容包括复验钢丝绳安全系数及完好性, 检查卡环、吊钩、铁扁担、绳夹等栓吊用具完好性以及卷扬机工作状况 (制动情况等) ;

(3) 合理设定吊点, 防止负弯矩造成构件开裂。必须采取2个以上吊点时, 须利用铁扁担 (如图2) ;

(4) 吊臂、钢丝绳及构件应与周围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5) 吊装时实施交通管制, 采取间隙性临时封航;

(6) 吊装时有专人指挥, 水上陆上工作人员紧密配合, 协调一致。

3.2.4 便桥

航道桥梁工程一般为碍航桥改造, 大多在原桥位重建, 故航道桥梁施工往往需在原线路附近架设便桥, 便桥安全主要把握四个重点环节:一是便桥本身的结构安全, 需通过公路等级荷载标准进行设计;二是桥下通航保证, 需保证有与航道等级基本相符或不低于原有航道通航尺度的通航净空, 并设置桥墩保护桩;三是便桥引道与老路接线的技术标准, 应控制好引道纵坡、弯道曲率半径和行车通视条件;四是便桥便道交通标志, 便道与老路连接处是事故易发地段, 需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

主墩围堰施工、支架架设、吊装施工和便桥施工属完全预控重点环节, 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单位都应高度重视, 特别是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把关, 坚持方案先行原则加强预控, 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对这些重点环节必须制订详细的技术、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经过反复保证, 然后付诸实施, 对这些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确定需遵循下列程序:施工项目部制订方案→承包公司总工复核→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审批 (必要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会审) 。

4 结论

安全工作是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 航道建设管理部门应切实重视和强化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教育, 健全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 并不断探索和创新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方法,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抓好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 不光是行政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的事情,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也有责任把安全防范工作贯彻工程管理的始终, 并善于从技术方案上加强安全预控。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本人在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体会, 对内河航道整治工程中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和安全防范措施作了简要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邹湘娣.浅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 (2) .

1 基坑开挖中发生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

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三个主要原因包括:

1.1 基坑开挖放坡不够, 未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规定的高宽比放坡, 造成坍塌。

1.2 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 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 引起土体结构破坏, 从而造成滑坡。

1.3 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 如开挖程序不对、

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排水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坍塌。

2 基坑支护安全技术

基坑支护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壁采取的支护方法及在土方开挖和降水方面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但要保障基础工程的顺利进行, 还应保证周围的建筑、道路、管线等不受影响。所以, 基坑施工前, 要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和工程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1 施工方案。

基坑开挖前, 要按着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 其主要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施工方案必须结合施工工艺和作业条件, 针对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周边建筑、道路等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 设计制定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 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着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 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 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 且面积较大, 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危险。因此, 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 不但直接影响着施工的工期、造价, 更主要的是还与施工过程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 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才能进行施工。有的地区规定,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6m时, 必须通过建委专家组审批。经实践证明, 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 还可以缩短工期、节约资金。

2.2 临边防护。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 坑边作业已有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 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 其选材、搭设方式和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3 坑壁支护。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

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2.3.1原状土放坡。一般来说, 基坑深度小于3m时, 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 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 根据土的类别进行计算, 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等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2.3.2排桩 (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 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 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 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 形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整体性好, 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桩墙结构实际上是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 当基础较深时, 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的方法来保持护桩的稳定。2.3.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a.坑外拉锚。坑外拉锚即用锚具将锚杆的一端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 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 以增加桩的稳定性。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的长度, 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还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 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b.坑内支撑。为了提高桩的稳定性, 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 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时, 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 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2.3.4地下连续墙。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筑一道钢筋混凝土墙, 既可挡土护壁又可隔渗, 还可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下连续墙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 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 用膨润土泥浆护壁, 在槽内放入钢筋笼, 然后浇筑混凝土。施工时, 可以分成若干单元 (5-8m一段) , 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 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2.4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 尤其是深基施工。如果处理不好, 不但影响基坑施工, 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和隔渗。2.4.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 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 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 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 为排除因暴雨等突然而来的明水, 也采用明排。2.4.2降水。开挖深度大于3m时, 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 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 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士粒带走, 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 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 也可采用深井降水。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 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 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 以保持周围建筑物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2.4.3隔渗。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或底板形成的止水帷幕, 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 也可设在坑外。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 可以在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的干燥条件下作业, 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 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 向下延伸插入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采用坑外抽水可以减轻挡土桩的侧压力, 但坑外抽水对周边建筑物有不利的沉降影响。

2.5 坑边荷载。

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以及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时, 不应离槽边过近, 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 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 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规范规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 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当周边有条件时, 可采用坑外降水, 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

2.6 上下通道。

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使用专用通道, 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 以确保人身安全。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 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2.7 土方开挖。

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 进行验收, 合格后作好记录。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 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 人员才可进入坑底进行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 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 机械应保持水平状态和足够的工作面。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 应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且持有操作证。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 以免破坏土体结构。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 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 以减少土侧压力。

2.8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 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基坑开挖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监测支护体系的变形情况、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等变形情况以及临近建筑物的动态。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情况, 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2.9 作业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地下作业条件往往被忽视, 坑槽内作业条件不应低于规范要求:2.9.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临边防护符合要求。2.9.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 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2.9.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电箱设置、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 宜昌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确保结构安全、消除功能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行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探索出一条适合宜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之路, 为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工作

完善职能, 健全监管体系

质量就是生命, 安全重于泰山。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效监管,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宜昌市质量安全监督合一的特点, 制定了《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积极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办事程序。

该站通过办理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和工程竣工后的竣工验收备案, 实现质量监督的闭合管理, 逐步改变现行以单个责任监督员为主的监管方式, 实施集体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 监督小组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资料文件进行随机抽查, 验证其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工程是否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通过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的状况来反映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是否规范, 进一步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代表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的执法机构, 规范监督执法程序显得尤为重要。为规范监督人员执法行为, 在工程监督过程中, 该站根据《程序》要求, 制定《市质监站关于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建立完善了三级质量巡查制度, 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程序。一是以监督小组为单位, 对本组监督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 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是以监督室为单位, 由室主任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定期巡查, 重点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 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加大巡查频度。三是由站里组织, 站长、副站长及各室主任组成质量安全督查小组, 每季度对各监督室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和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同时, 该站还建立了按季度发布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制度, 将工程登记情况、质量安全巡查状况、质量安全动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企业和个人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商品砼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控制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形成合力, 强化过程监管

2008年初, 宜昌市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后, 该站经过充分调研, 从方便施工单位、减轻企业负担出发, 延伸“三个规范”的实质内涵,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执法的新机制, 降低了工作成本, 提高了工作效率, 又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同时也改善了执法形象。

随着机构的整合, 该站着手简化、优化工作程序, 提高效率, 加强服务工作。如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所需的13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资料简化为7项, 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除基础 (桩基) 、主体、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必须到位外, 其它阶段均采用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管, 减少了对企业正常施工的干扰。

在此基础上, 该站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对未按图施工、随意修改设计、违反强条、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和违规告知书。2007年下发停工通知书8份, 违规告知书3份, 对2家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性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总计13.4895万元;2008年上半年下发停工通知书19份, 违规告知书6份;对违反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3起, 分别为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检测机构, 共计36.4023万元, 有效解决了以往质量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改善民生, 凸显监管功能

为让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近年来, 该局把住宅工程质量作为实施民心工程的重中之重, 大力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认真抓好住宅工程的质量, 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收到了明显成效。

渗漏是新建楼房最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该站编制了《宜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得到工程参建各方积极响应并付诸实施, 裂缝及渗漏等通病问题有较大改观, 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责任, 2009年以来, 该站在全市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做到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建筑节能是国家及省市工作中一项重点, 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对城区的工程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图审查, 该站均按标准、规范和省建设厅制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要点实施监督, 一是开工前监督交底时明确节能要求;二是加大建筑节能巡查监督力度;三是制定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用表, 该站再按《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要点》要求, 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节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建筑节能工作在该市稳步推进。

针对近年来住宅工程室内竖向和水平几何尺寸偏差超规范, 室内墙面裂缝投诉有所增长的问题, 该站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减少了工程质量投诉。对有质量投诉的工程及时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 现场查看, 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事件。

为了切实巩固质量监管效果, 该站还拟定了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素质建设, 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升级, 为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狠抓队伍, 完善监管机制

近年来, 宜昌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及“三个规范”、质量年活动有机结合, 不断提高服务理念, 改变监管方式, 优化执法程序, 规范个人公务行为, 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为高质量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站制定了《关于工作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积极加强和推进队伍建设,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在全站倡导奉公守法, 兢兢业业工作的思想, 并确立了“廉洁、勤勉、严谨、创新、奉献”的站训理念。

为规范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 该站制定了《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在全站适时开展行风评议, 充分利用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及其他媒体, 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 使监督员在行使行政监督职能时被社会监督。

为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 质监站制定《关于开展站内监督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的通知》, 从2008年7月份开始安全知识的考核工作, 2009年元月开始质量知识考核。同时, 该站还将针对质量监督报告出具不及时的情况, 出台工程监督档案管理相关措施;规范监督检测行为, 出台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促进安全监督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公路施工安全的特点

公路施工安全问题, 有着与其他行业生产安全方式不同的特征。一方面, 由于公路施工是在特定的公路线上进行, 施工的技术组织具有“大联动”特性, 需要勘测、设计、机械、运输、车辆、水、电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由于施工生产的“结合部”较多, 所牵扯的生产工种较多, 因而安全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 随着公路施工市场的不断发展, 竞争不断加剧, 施工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因而增加了公路施工生产安全的复杂性。总之, 公路施工安全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单件性、多源性、动态性、伴随性、高风险性及系统性。

2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

2.1 做好公路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项目部要周密安排, 搞好设备组织工作, 及时对设备进行调配;操作手要服从项目安排, 要结合本机情况视情作业;操作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随时观察设备的动态, 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杜绝因油水等问题影响正常运转;操作手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 避免过时保养, 使机械保持良好的状态。对利用率高、易损坏、易出事故的设备应做好跟踪诊断, 变事后修理为预防性修理。机械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并及时汇报给领导, 以便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机械的易损坏件应做好储备, 避免因购件周期过长影响公路工程施工;搞好机械设备更新、报废工作。

2.2 建立公路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

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 对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爆破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 要加强其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考核。不能高资质企业中标以后, 除了收管理费, 低资质企业就可以全额分包。分包工程的专业施工队伍也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这些人员同样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3 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大型施工项目必须依据工程的施工难度、施工环境、人员以及施工设施等条件, 对施工安全做出客观的风险分析、识别与评价, 并寻找控制的合理手段。风险控制的可行办法, 利用跟踪安全监理的手段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风险转移的有效手段是如何利用保险这一机制增加对安全管理的制约性。

2.4 预防地质造成的伤害。

由于开挖和填筑造成山体原有的平衡被打破, 部分地段因防患不到位, 加上水流环境的改变, 时刻都有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施工过程中, 必须正视它的存在, 时刻防范地质灾害过程的生成, 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关注气候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

3 安全监理

监理单位的每一位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这对于保障公路建设健康有序的高速发展、体现人性化管理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施工准备阶段中要认真检查并督促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从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和培训, 到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岗位的设定、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措施的加强、直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等, 无一不是为了保证了承包商在整个施工期的安全生产, 尽量将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监理人员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切实监督承包商认真做好这些工作。

监理应要求承包商提出总体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应与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 才能促使承包商随时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以期达到安全目标。若承包商在施工结束时工期、质量目标都实现了, 而没有达到安全目标, 那么,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此应该有个适当的说法。这种说法就是评价承包商在项目施工期业绩的优劣, 而在最后工程款支付中确定出处罚比例等。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今后将实行“安全黑名单”制, 那么, 承包商安全问题的好坏势必将影响到承包商在今后公路建设市场投标的潜在风险。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兼职执行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 新规范现已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人员必须进行的五项监理工作之一。因此, 总监办和驻地办似应设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但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 就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执行安全监理工作。也就是说, 路基工程师在实施路基施工过程中要监督管理路基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同样, 桥梁、路面、交通工程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桥梁、路面、交通工程等的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以上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只有监理人员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认真负责地执行了安全监理, 才能保证在施工准备阶段中所制订的那些安全制度、责任、规程、措施等的落实, 从而达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

加强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 将承包商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监理人员挂钩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的加强, 是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

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做到“不缺位, 不越位, 不错位”, 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事实上, 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能简单地替代承包商内部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只有通过监理这一方的外部管理约束机制, 促成承包商自身内部的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才能达到最终的安全目标。另外, 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中, 监理人员要有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的意识、能力和手段。要认真做好日常施工安全的监理台账, 通过日常的巡视、旁站和专项检查, 要善于发现安全问题, 以口头、但必须以文字的形成向承包商发出监理指令。对每次发出的安全监理指令要认真检查承包商是否切实整改, 落实到位。若承包商仍然拒绝或拖延整改落实, 则监理人员将采取新规范所赋予的权力———签发《工程暂停令》, 缓签或拒签中间交工证书, 直至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报告等。再则, 监理人员所有以上安全监理行为都必须有详尽的文字记录, 其中必须包括详尽记录在发出指令后监理人员的检查、落实所采取的制约手段等, 以待备查。

参考文献

[1]谷世英.公路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与防范[J].中华建设, 2008, 12.

[2]荀世祥.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5.

[3]刘云军.如何做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之探讨[J].北方交通, 2009, 1.

关键词: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安全风险;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一、前言

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的进行关系到电力部门的电力服务于用电单位的协调关系,因此在电力部门收到相关企业或机构的受电工程验收后就会根据工程验收现场的安装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条件背景以及用电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然而在安装工作的设计工作中由于设置方案计划疏忽就会导致后来的一系列用电安全隐患,产生用电危险,因此本文针对安装后的验收工作加以介绍,其目的是为提升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施工的安全。

二、电力受电工程的概括

在电监会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下,受电工程建设市场日趋成熟。信息和监管系统是信息服务平台和监督管理平台的有机结合。它可以为电力客户提供一个公正公开的信息平台,使其在享有充分知情权的情况下,只须轻点鼠标就能在电脑上查询相关政策法规、三类企业、报装流程及供电方案等信息,自由选择电力工程服务企业。同时,还能对供电企业和三类企业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三、电力受电工程验收的安全风险分析

(一)在验收工作计划中安排比较不合理。对于接到申请后相关审核组没有进行系统的审核工作或者应付了事而且没有按照规定的顺序来进行验收工作,对计划的设计并不充分合理,就会严重导致设置计划内存在安全风险,对日后的供电用电工作造成一系列连锁的使用风险。

(二)在验收人员安全素质比较低。对于专业的用电设施架设和使用是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的,而对于一般在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都会需要专业性极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去执行安装中的验收等工作,但是由于我国工作人员转移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在安装过程中设备使用不规范,安装工作中会存在疏漏都会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并且由于这类人员比较缺乏专业知识和眼光,因此,就会对于很多安全风险无法预知。

(三)在验收方案编制时,会出现不科学及不合理的方案。首先,无验收工作的方案,没有明确验收现场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措施;其次,在与验收相关的竣工图、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不够完整、不够准确,或者在现场勘查时,工作人员不够细致,就会导致方案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在验收方案不交底,就会没有组织验收人员提前熟悉方案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够到位,违章的作业。其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在验收者思想盲目时,在未检查设备是否带电、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的情况下,因核对设备标牌参数,记录表码数据,检查设备安装工艺质量等工作而靠近设备,就会导致带电设备对人身放电。另一方面,参与验收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较严重,一点失误就会造成人身触电。不管设备停电与否,就会验收过程中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就会比较接近或者解除设备是一种危险的违章行为。

四、电力受电工程验收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应严格验收工作计划进行管理。在验收工作属于准备阶段,因此其工作性质十分专业。并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必须组织一批专业性较强经验足的专业型人才进行同步的交流验收活动,把验收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用电的安全风险,进行逐步找出、查证并制定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复查几次综合申请条件在进行安装方案的计划实施制定。

(二)要及时进行树立验收人员的风险意识,健全验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岗位采取素质化培养,经常组织观摩交流会议交流遗忘经验,集体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并且针对责任制度相关人员负责制度,确保工作态度谨慎和工作操作规范,并且对于工作突出的人员采取嘉奖形式,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将责任老师到个人处,这样可以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应科学制度验收工作方案。对于方案考虑周全主要是制定方案的先决田间,因此,在制定电力受电工程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考虑遇到问题,并要针对可能会发生的一系列事故问题做出预防措施,确保安装的合理性以及整体的安全性,认真对待不同地区的外界因素,考虑到一系列外因所引发的事故并且针对于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四)应深入开展现场进行发违章活动。一方面,对管理人员和验收工作负责人员要严肃查处受电工程验收现场各类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性质的处罚。另一方面,对验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力,对自己在工作中的欣慰进行负责,资助发现违章,相有关监督部门及时地反映,相互监督整改违章,共同创建物违章验收工程。

五、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电力事业发展不够好,有哪次在电力生产的世代背景下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以前对于这类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只是进行简单的维修,但是对于现在的市场用电的需求就显然不足,所以就要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质量。本文主要是对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加以分析,所诉的建议只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孙玉宁.电力业扩工程验收安全风险分析与防范[J].科技与企业,2013(13):56-56.

[2]王玉平,沈旭辉.广电工程验收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有线电视,2013(06):767-768.

市政工程具有公益性、社会性, 和人们的生活、工作及学习有着密切的联系, 特别是道路、桥梁、地铁等基础设施, 其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不管是它的质量, 还是它的施工安全, 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 市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严重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新时期, 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提高市政工程生产的安全性, 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1 市政工程生产中的事故类型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 在市政工程生产中出现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坍塌、触电、高处坠落、中毒、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起重伤害等。市政工程中的道路、地铁、桥梁等项目的建设, 均为露天施工, 环境较为复杂、恶劣, 且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 特别是地铁、桥梁等建设是高危险的生产。市政工程生产中的安全事故类型较多, 且危险性极大, 且当安全事故发生时, 易导致次生安全事故, 甚至危害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危险性极大[1]。

2 市政工程生产的基本特点

2.1 交叉作业, 综合性强

不管是城市道路、桥梁, 还是地铁建设, 在施工现场, 大多数是各项工作同时展开和实施, 进行交叉作业[2]。比如:城市道路建设总工往往要进行地下管线的迁移, 供电、供水、供气及通信、绿化项目需要同时进行。地铁工程建设则需要对地面和地下各种管线的进行安全转移和拆迁等。所以说, 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往往有多种项目交叉进行。另外, 在施工期间, 各项目必然存在一定的不协调, 会造成安全责任的混淆和不明确, 还有管理盲区的存在。综合性, 是市政工程生产的基本特点, 给生产的安全和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2.2 环节较多, 流动性大

市政工程的建设一般是由多个子项目组成, 各个子项目的施工环节较多, 且施工操作的要求也有较大差异。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施工环境及潜在的危险因素也是大不相同的。同时, 各个子项目的施工并非固定的, 流动操作较多, 空间位置转换较为频繁, 施工人员需不断熟悉和适应新的生产环境。另外一些子项目的工序也是非固定的, 在实际施工中环境变化和各种风险因素也是不确定的, 使得市政工程生产存在较大的流动性。

2.3 线长面广, 干扰性大

在城区和城郊相结处的市政工程施工, 受到交通、行人等因素影响较大, 使得施工空间受限和地段狭长。也就是, 工程施工区域进行封闭式施工, 但是施工机械、原材料进出、土方运送、施工人员等频繁进出建设区, 且施工区周围的车辆、行人处于不断流动状态, 对工程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比如:防护栏被机动车撞到、安全设施损坏等。同时, 施工区的各种施工设施和施工操作也会对施工区外的行人、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比如:钢支架的脱落、破坏周边环境等。所以,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会受到周围环境的约束, 干扰性较大, 安全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较多。

2.4 环境影响, 偶然性大

市政工程的施工基本上是露天操作, 和自然环境直接接触, 即使是地下基础工程建设, 也会受到地形、水质等影响。在做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工作外, 还要采取防范自然环境造成的事故的措施。另外, 市政工程的施工建设具有很强的季节性, 比如:炎热夏天, 要避免施工人员中暑;寒冷天气, 不适应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等。市政工程在建设中, 还会受到地上和地下基础实施的影响, 比如:施工人员会受到煤气管道、高压电区域等潜在安全危险的威胁。正是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可预测性和周边社会环境的客观性使得市政工程偶然性加大。

2.5 工序多变, 临时性强

市政工程的施工都是由不同环节施工和不同工序转换形成的。而不同的工序在不同阶段、地点的施工要求和技术又不尽相同。在具体施工中, 因工序转换或者因为环境因素转换的时间较为短暂, 或者施工工艺的衔接性较强, 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基础设施, 但是由于临时转换大多没有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突发。

3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都应该根据具体的项目工程明确各种的职责,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各单位的制度, 同时要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要始终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施工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交接阶段。与此同时, 安全管理制度要有针对性, 要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 坚持不懈的严抓严管。另外, 还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施工前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 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确保安全生产的落实。

3.2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市政工程的施工线长面广, 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也会随时流动, 比如:推土机、压路机等, 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操作的移动、摆放, 可能对设备的接线装置、机电盒等产生损坏而引起触电事件, 所以在停止施工后在再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对于裸露在路面的电线因和地面摩擦较多, 应经常进行检查[3]。另外, 对隐蔽、潮湿环境下的用电装置也需要进行经常检查。只有实施全面、经常的检查, 才能将隐蔽和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消除。

3.3 高空作业应安装平面安全网

当前, 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特别是高架桥、轨道等高空作业, 平面安全网的安装较为缺乏, 有的甚至未安装立面安全网。因为市政工程施工的相关安全标准大多数是根据建筑工程来实施的, 使得市政工程中的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处于一个边缘地带, 既和房屋工程不同, 又和城市道路和排水工程有差别, 在实际施工中未能充分认识到设置平面安全网的重要性, 加大了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 在市政桥梁、轨道等工程建设中, 在开展高空作业时, 不但要积极做好立面防护, 还应在高空作业面做好平面防护措施, 防范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高危环境作业应先进行全面检测

市政工程的建设基本上是在露天的自然环境中施工, 不确定性因素和干扰性因素多种多样, 且施工周期相对较长, 所以, 安全潜在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也较为繁多。比如:城市道路排水工程, 应遵循“先上后下”原则, 这里的上就是地面, 下就是地下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的建设较为复杂, 在进行管道、线路转移、拆除时一定要预先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不存在危险因素或不影响正常使用再进行施工。特别是对那些长期暴露在外的电器设施的保护性装置, 必须在正式作业前予以全面、系统的检修, 发现问题要立即反应并妥善处理。在进行孔桩建设时, 必须对进孔口的起吊机械、防护设备等进行仔细检查, 确保无误后才可进行施工, 以保证施工的安全。

4 结语

总而言之, 在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的今天, 加强市政工程的建设是保证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 也是保障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但是在施工建设中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 采取积极的有效风险防护措施, 提升施工的安全性, 为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推动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我国市政工程建设规模日益扩大, 且生产施工难度加大。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的建设原则, 对市政工程的安全建设和生产提出了高要求。本文从市政工程生产中的事故类型出发, 分析市政安全生产的特点, 并以此探寻相应的防范措施, 以期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市政工程,特点,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朱明安.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及风险防范对策[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9, 6 (6) :114-118

[2]陈建堂, 茅哲烽.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讨论[J].经营管理.2014, 11 (7) :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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