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人文社科 > 正文

印花税常见几大误区易错点轻松Get!

sansa2025

印花税常见几大误区易错点轻松Get!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本文整理了一些印花税常见的误区,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误区一

未签订买卖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正解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

误区二

合同签订后又取消,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还。

正解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

误区三

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纳入印花税计税依据。

正解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误区四

签订的合同上未列明金额的,不用缴纳印花税。

正解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

误区五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往后每年仍然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正解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招用兼职人员,发放费用税务上该如何处理?

事关收入!准大学生家长别忘记这件事

sansa2025

sansa2025

这个作者很神秘

猜你喜欢